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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5年股东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公告
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行监事会定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2025年股东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现将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5年7月16日上午11:00。
  召开地点:保定市满城区玉川东路999号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监事会召集。
   三、出席会议人员
  (一)依法持有本行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二)本行邀请的领导和嘉宾;
  (三)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签到
  (一)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委托书应该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等,并由委托人及代理人签字。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
  (三)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公章办理签到手续。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本公告发布地点:本行营业网点、网站。
  (三)联系部门:综合管理部,联系人:曹天天,联系电话:0312-5577281/15932139988。邮编:072150 。
  (四)《授权委托书》可到本行办公室领取。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为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金额      万元,占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的2025年股东大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对股东大会的每一项议案和表决事项代为投票,委托人对表决事项不做具体指示,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授权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授权有效期为  2025年7月1日—2025716日。
 
委托人签名:
 
 
(非自然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