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基本情况
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河南伊川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的十家利丰村镇银行之一,注册资金5000万元。目前设立营业网点3个。总体架构为一室五部两支行,即行长室、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业务发展部、财务运营部、营业部、南韩村支行、玉川路支行。截至2022年末,共有员工42人,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员工占比83%,队伍相对年轻。
二、业务经营情况
2022年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支持小微”的办行宗旨,充分发挥一级法人的体制优势,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区域实体经济提供信贷支持,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截至2022年12月末,本行:
----各项存款余额22426.03万元,较年初下降10759.14万元,降幅32.42%。
----各项贷款余额15373.29万元,较年初下降3608.71万元,降幅19.01%;户均贷款36.78万元。2022年共发放贷款372笔,金额12830.00万元,其中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353笔,金额12271.00万元,占比90.93%。农户和普惠小微客户信用贷款226笔,金额3594万元,占比28.01%。
----实现净利润-564.95万元。
----累计计提贷款损失准备1153.43万元,比年初增加470.84万元。
----全年无事故,无案件,无重大业务差错。
三、公司治理评估及完善情况
2022年本行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现代金融企业的公司治理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架构。
(一)公司治理架构科学
本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致力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不断建立完善包括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规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效发挥职能;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履行规定职责,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行使职权;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有效履行各项监督职权和义务;高级管理层谨慎勤勉地履行职责并按照董事会决策开展经营管理。
(二)“三会一层”运行规范
本行已形成“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架构,明确了各自的职权,职责界面清晰,议事规则完善,形成了决策科学、执行有方、监督到位的有效法人治理机制。
1、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依法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6项并形成决议,河北峥嵘律师事务所律师全程见证了2022年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表决等都符合有关法律及规章的要求,股东依法合规地履行了作为出资人的职权和义务。
截至2022年底,本行股东名单如下: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及股权无变动。
截止报告期内,我行冻结股权如下:
2、董事会
(1)人员构成:董事会成员4人,分别是张超、白朝阳、刘鸿钦、石勇。
(2)履职情况: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较好的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决议;二是按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宜,依法做出经营决策。全年董事会共召开会议一次,审议通过议案11项并形成决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要求;三是自觉接受监事会监督,每次董事会会议都邀请监事参加;四是不断对本行的公司治理状况进行评估,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3、监事会
(1)人员构成:监事会成员3人,分别是监事长高晨阳,监事冯全国、郝欣。
(2)履职情况:监事会较好地履行了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监督职能。一是监事列席了每次董事会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发表了很好的建议;二是按规定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三是监事会对全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督促经营管理层做好风险控制。
4、经营管理层
本行的经营管理层由行长、行长助理以及综合管理部、业务发展部等部室负责人组成,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经营管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符合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层能够认真实施董事会决议,严格按照董事会拟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依法合规地组织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
本行建立了与银行发展战略、风险管理、整体效益、岗位职责相联系的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机制能体现兼顾收益与风险、长期与短期相激励相协调,人才培养与风险控制相适应的原则,有利于本行战略目标的实施和竞争力的提升。
四、风险控制情况
(一)面临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本行主要面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本行始终坚持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严格内部管理,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较好地防范了各类风险的发生。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发生影响本行经营的情况,也未造成重大损失。
(二)内控建设及内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合规简单高效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了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信贷业务、前台运营业务实行条线管理,提高了信贷业务和前台运营业务规范化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全面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将规范化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加大了对规范化管理的考核力度。河南伊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村镇银行管理部通过组织审计力量,对本行开展各类审计活动,有效地规范了内部管理,加强了内部控制,消除了风险隐患。
(三)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年度财务报告
(一)主要利润指标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三)报告期末主要风险监管指标
六、支农支小情况
截至2022年末,各项贷款余额15373.29万元,较年初下降3608.71万元,降幅19.01%;户均贷款36.78万元。2022年共发放贷款372笔,金额12830.00万元,其中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353笔,金额12271.00万元,占比90.93%。农户和普惠小微客户信用贷款226笔,金额3594万元,占比28.01%。
七、重大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发生重大承诺事项。
以上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可比,符合有关法律、规章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河南伊川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的十家利丰村镇银行之一,注册资金5000万元。目前设立营业网点3个。总体架构为一室五部两支行,即行长室、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业务发展部、财务运营部、营业部、南韩村支行、玉川路支行。截至2022年末,共有员工42人,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员工占比83%,队伍相对年轻。
二、业务经营情况
2022年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支持小微”的办行宗旨,充分发挥一级法人的体制优势,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区域实体经济提供信贷支持,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截至2022年12月末,本行:
----各项存款余额22426.03万元,较年初下降10759.14万元,降幅32.42%。
----各项贷款余额15373.29万元,较年初下降3608.71万元,降幅19.01%;户均贷款36.78万元。2022年共发放贷款372笔,金额12830.00万元,其中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353笔,金额12271.00万元,占比90.93%。农户和普惠小微客户信用贷款226笔,金额3594万元,占比28.01%。
----实现净利润-564.95万元。
----累计计提贷款损失准备1153.43万元,比年初增加470.84万元。
----全年无事故,无案件,无重大业务差错。
三、公司治理评估及完善情况
2022年本行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现代金融企业的公司治理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架构。
(一)公司治理架构科学
本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致力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不断建立完善包括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规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效发挥职能;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履行规定职责,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行使职权;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有效履行各项监督职权和义务;高级管理层谨慎勤勉地履行职责并按照董事会决策开展经营管理。
(二)“三会一层”运行规范
本行已形成“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架构,明确了各自的职权,职责界面清晰,议事规则完善,形成了决策科学、执行有方、监督到位的有效法人治理机制。
1、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依法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6项并形成决议,河北峥嵘律师事务所律师全程见证了2022年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表决等都符合有关法律及规章的要求,股东依法合规地履行了作为出资人的职权和义务。
截至2022年底,本行股东名单如下:
股东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占比 |
河南伊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50 | 51 |
保定长瑞管业有限公司 | 300 | 6 |
安平县欧艺交通网业有限公司 | 150 | 3 |
高碑店市山农生物有限公司 | 250 | 5 |
河北达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450 | 9 |
河北旷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350 | 7 |
崔树敏 | 100 | 2 |
康凤利 | 450 | 9 |
白朝阳 | 10 | 0.2 |
李书民 | 10 | 0.2 |
刘鸿钦 | 30 | 0.6 |
韩志强 | 350 | 7 |
合 计 | 5000 | 100% |
截止报告期内,我行冻结股权如下:
序号 | 司法机关名称 | 执行文书号 | 被执行人名称 | 冻结份额(单位:万股) | 冻结股份占比 | 冻结起止日期 | 备注 |
1 | 长垣市公安局 | 长公(经)冻财字【2022】1004号 | 刘鸿钦 | 30 | 0.60% | 2022年11月3日至2024年11月2日 | 因犯罪嫌疑人郭红坡案件需要冻结。 |
2 | 长垣市公安局 | 长公(经)冻财字【2022】1004号 | 李书民 | 10 | 0.20% | 2022年11月3日至2024年11月2日 | |
3 | 长垣市公安局 | 长公(经)冻财字【2022】1004号 | 韩志强 | 350 | 7.00% | 2022年11月3日至2024年11月2日 | |
4 | 长垣市公安局 | 长公(经)冻财字【2022】1004号 | 康凤利 | 450 | 9.00% | 2022年11月3日至2024年11月2日 | |
5 | 长垣市公安局 | 长公(经)冻财字【2022】1004号 | 河北达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450 | 9.00% | 2022年11月3日至2024年11月2日 | |
6 | 长垣市公安局 | 长公(经)冻财字【2022】1004号 | 河北旷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350 | 7.00% | 2022年11月3日至2024年11月2日 | |
7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豫01执保209号 | 河南伊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50 | 51% | 2020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 | 因长城保函业务冻结 |
8 | 永城市公安局 | 永公(经)冻财字【2022】13号 | 康凤利 | 450 | 9.00% | 2022年9月27日至2023年3月26日 | 犯罪嫌疑人康凤利 |
9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 (2022)冀0607执保066号 | 崔树敏 | 100 | 2.00% | 2022年11月2日至2025年11月1日 | 曹新乐诉张红、崔树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
合计 | 4290 | 85.80% |
(1)人员构成:董事会成员4人,分别是张超、白朝阳、刘鸿钦、石勇。
(2)履职情况: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较好的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决议;二是按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宜,依法做出经营决策。全年董事会共召开会议一次,审议通过议案11项并形成决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要求;三是自觉接受监事会监督,每次董事会会议都邀请监事参加;四是不断对本行的公司治理状况进行评估,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3、监事会
(1)人员构成:监事会成员3人,分别是监事长高晨阳,监事冯全国、郝欣。
(2)履职情况:监事会较好地履行了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监督职能。一是监事列席了每次董事会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发表了很好的建议;二是按规定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三是监事会对全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督促经营管理层做好风险控制。
4、经营管理层
本行的经营管理层由行长、行长助理以及综合管理部、业务发展部等部室负责人组成,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经营管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符合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层能够认真实施董事会决议,严格按照董事会拟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依法合规地组织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
本行建立了与银行发展战略、风险管理、整体效益、岗位职责相联系的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机制能体现兼顾收益与风险、长期与短期相激励相协调,人才培养与风险控制相适应的原则,有利于本行战略目标的实施和竞争力的提升。
四、风险控制情况
(一)面临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本行主要面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本行始终坚持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严格内部管理,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较好地防范了各类风险的发生。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发生影响本行经营的情况,也未造成重大损失。
(二)内控建设及内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合规简单高效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了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信贷业务、前台运营业务实行条线管理,提高了信贷业务和前台运营业务规范化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全面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将规范化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加大了对规范化管理的考核力度。河南伊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村镇银行管理部通过组织审计力量,对本行开展各类审计活动,有效地规范了内部管理,加强了内部控制,消除了风险隐患。
(三)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年度财务报告
(一)主要利润指标
项目 | 2022年末 |
营业利润(万元) | -564.95 |
利润总额(万元) | -564.95 |
净利润(万元) | -564.95 |
项目 | 2022年末 |
营业收入(万元) | 1695.27 |
营业支出(万元) | 2260.22 |
所得税费用(万元) | 0.00 |
总资产(万元) | 26746.04 |
总负债(万元) | 23254.61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3491.43 |
存款余额(万元) | 22426.03 |
贷款余额(万元) | 15373.29 |
资本利润率(%) | -14.90 |
资产利润率(%) | -1.74 |
成本收入比(%) | 107.49 |
主要风险指标 | 标准值 | 2022年末 |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万元) | 3487.77 | |
一级资本净额(万元) | 3487.77 | |
资本净额(万元) | 3666.72 |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7.5 | 20.73 |
一级资本充足率(%) | ≧8.5 | 20.73 |
资本充足率(%) | ≧10.5 | 21.79 |
贷款拨贷比(%) | ≧2.5 | 7.50 |
拨备覆盖率(%) | ≧150 | 162.74 |
不良率(%) | ≦5 | 4.61 |
存贷比例(%) | ≦75 | 68.55 |
流动性比例(%) | ≧25 | 158.81 |
单一客户集中度(%) | ≦10 | 5.45 |
截至2022年末,各项贷款余额15373.29万元,较年初下降3608.71万元,降幅19.01%;户均贷款36.78万元。2022年共发放贷款372笔,金额12830.00万元,其中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353笔,金额12271.00万元,占比90.93%。农户和普惠小微客户信用贷款226笔,金额3594万元,占比28.01%。
七、重大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发生重大承诺事项。
以上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可比,符合有关法律、规章和会计制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