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1年股东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公告
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股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行董事会研究,决定召开2021年股东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1年11月3日下午16∶00,会期半天。下午15:30前凭身份证件办理签到。
二、会议地点:涞水利丰村镇银行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第二届董事会召集。
四、参会人员:依法持有本行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本行邀请的领导和嘉宾;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行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免去彭卫霞同志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周志刚同志董事的议案》。
六、会议投票表决方式:以记名方式现场表决,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七、会议出席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权证书、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权证书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由股东本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股权证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权证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3日下午15:30—16:00。
3.登记地点:设在会议室。
八、其他事宜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公告发布地点:本行营业网点
3.联系部门:本行办公室,联系电话:0312-5577281
邮编:072150 。
4.《授权委托书》可到本行办公室领取。
特此公告
本人(单位)为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东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非自然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行董事会研究,决定召开2021年股东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1年11月3日下午16∶00,会期半天。下午15:30前凭身份证件办理签到。
二、会议地点:涞水利丰村镇银行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第二届董事会召集。
四、参会人员:依法持有本行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本行邀请的领导和嘉宾;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行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免去彭卫霞同志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周志刚同志董事的议案》。
六、会议投票表决方式:以记名方式现场表决,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七、会议出席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权证书、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权证书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由股东本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股权证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权证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3日下午15:30—16:00。
3.登记地点:设在会议室。
八、其他事宜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公告发布地点:本行营业网点
3.联系部门:本行办公室,联系电话:0312-5577281
邮编:072150 。
4.《授权委托书》可到本行办公室领取。
特此公告
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单位)为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保定满城区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东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非自然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